翟新鵬 宋文
  近兩年來,大荔縣檢察院把化解社會矛盾作為維護經濟發展、保障群眾利益以及新形勢下檢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共化解矛盾糾紛60餘起,真正把檢察工作融入了百姓的生活中。該院在“全省檢察機關人民滿意率和知曉率”的排名從2011年的97名大幅提升至2012年的44名、2013年的29名。
  2013年10月,該院案管中心主任古西民接到朝邑鎮壩二村村民福旺的電話,福旺稱自己去年與縣城的一個客商簽訂了17畝紅蘿蔔的購銷協議,原定每畝以1050元出售,客商預交了6000元,餘款售後付清。可後來客商說生意賠了,只按每畝800元結賬,剩餘款不給了。他請求該院給予幫忙維權,並稱得不到解決就上訪。
  古西民勸福旺不要衝動,表示第二天給他答覆。古西民將此事向檢察長彙報後,檢察長立即指派以副檢察長王旭紅為組長的工作小組奔赴壩二村。檢察官們從維護客商與菜農利益、堅持誠信經營與商業運作的關係出發,分別找到三名客商、中介人和菜農福旺,持續兩天的奔波和勸說,打動了客商和福旺。為了讓更多的村民理性地對待今後可能遇到的經營糾紛,10月21日,在村幹部的協助下,有眾多村民參加的調解會在壩二村舉行。會上,村民們紛紛發表意見,檢察官們從法律和社會效果的層面對事件進行瞭解析,福旺和客商都誠懇地說出了心裡話,隨後達成調解協議,當客商當場結清福旺的8600元欠款時,會場上爆發出了熱烈的掌聲。村裡的老會計搶過話筒即興吟贊道:“壩二村人厚道,客商風格高,人民檢察院,執法形象好。”(翟新鵬 宋文)  (原標題:兩年化解矛盾糾紛60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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