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16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鐵太魯閣號駕駛蔡崇輝因公殉職案翻案成功!“銓敘部長”張哲琛今(16)日向“考試院會”報告,根據臺鐵關鍵字新事證,蔡崇輝在做完煞車及鳴笛標準動作後,仍持續鳴笛示警,後因正面撞擊致死,並遭“擠出”駕駛室,重審認定符合“冒險犯難”要件;“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重新認定結果,除了原有的撫恤金,蔡崇輝遺族約可再多領約200多萬元新臺幣的撫恤金。
  臺鐵太魯閣號駕駛蔡崇輝前年1月撞上違停在鐵道上的砂石車因公殉職,入祀忠烈祠,“銓敘部”去年5月認定蔡“逃生不及”,不符“冒險犯難”條件,蔡崇輝家屬不服,提起行政爭中谷餐飲設備訟,遭到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但引發了外界對此案的關註與批評。
  “銓敘部”今天向考試院提出的報告中指出,此案經臺鐵局委托何宜慈科技發展教育基金會及逢甲建築設計大學車輛行車事故監定研究中心分別提出監定報告,今年1月10日提出補充報告,並就醫療證明及還原事件經過的監定報告等提出新事證。
  在監定報告的醫療證明部分,可佐證蔡崇輝是遭受前方正面強大撞擊致死,而蔡崇輝的左右手受傷及多發性骨折製冰機價格現象,反映在撞擊瞬間蔡崇輝仍留在駕駛室,之後經過推擠,將駕駛室內廁所門板連同蔡崇輝推擠至駕駛室門外走道上。
  報告中表示,蔡崇輝在完成煞車與鳴笛的標準作業支票借款程序後,本可離開駕駛室,但其仍然持續鳴笛示警,寄望以此驅離砂石車而免除最後的撞擊,同時可警告四周人事及月臺旅客避難,其作為已超出一般司機員的標準作業程序,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恤要件。  (原標題:臺灣火車撞車案翻案 認定司機符合“冒險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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